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承诺书(8篇)

篇一: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承诺书

  

  承诺书红莲湖第三小学学校华容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指规校外培训致

  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行风建设和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科学发展,我校将坚决执行相关部门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坚持国家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标准充实和完善办学条件。

  二、严格按照审批项目范围等实施教育活动。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主动挂牌亮证,并在显眼位置公示机构师资情况、收费项目及标准等信息。严格按照相关经营许可范围开展业务,办学内容应与办学许可证一致。

  三、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相关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绝不违规招生。保证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合法、真实、准确。不欺骗、误导学生和家长,不做不负责任的承诺,并主动到相关部门备案。四、规范收退费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的规定,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不超过三个月的培训费用。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不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课程,退费事宜严格按照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五、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杜绝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

  为。

  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退费政策,学校在招生收费时,向社会公示学校的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等相关内容,并在校内长期公示。

  七、不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广告,广告用语应符合《广告法》等有关规定,内容客观真实,不欺骗和误导学生及家长,不做不负责任的许诺。八、做好防疫工作,严格落实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要求,全面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本校承诺在办学过程中,如未履行好以上承诺,随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如存在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自愿接受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理。

  机构名称:

  (公章)

  机构负责人:

  (签名手印)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篇二: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承诺书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复工复课申请表(承诺书)

  一、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申请表(承诺书)

  机构

  名称

  详细

  地址

  拟复工日期

  拟复工人数

  联系

  电话

  所属乡镇(街道)

  拟复课日期

  是否制定“复工复课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是□

  否□

  是否全面排查员工基本信息,建立“一人一档”

  是□

  否□

  是否发放疫情防控资料,开展员工疫情防控培训

  是□

  否□

  是否建立办公和教学场所通风、消毒及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且有专人负责

  自

  是□

  否□

  查

  是否对复课学员基本情况进行排摸,建立信息台账

  是□

  否□

  情

  是否建立师生进校登记和测温制度

  是□

  否况

  □

  是否准备疫情防控物资(测温仪器、消杀用品、防护用品等)

  是□

  否□

  是否建立因病缺勤登记和病因追踪制度

  是□

  否□

  是否建立疫情联防联控和机构例会制度

  是□

  否□

  本机构承诺:

  会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按照国家、省、市及属地政府相关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保障员工、学员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确保不发生传染性疫情事件。若因防范措施不到位或者管理不当,发生疫情并导致疫情传播,产生重大影响,立即停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承

  诺

  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二份,机构留存一份,报送教育主管部门一份。

  二、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复课申请表(承诺书)

  机构

  联系

  名称

  电话

  详细

  所属乡镇

  地址

  (街道)

  拟复工或拟复工拟复课

  已核准复

  或已复

  日期

  工日期

  工人数

  是否制定“复课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是£

  否□

  是否全面排查员工基本信息,建立“一人一档”

  是□

  否□

  是否发放疫情防控资料,开展员工疫情防控培训

  是□

  否□

  是否建立办公和教学场所通风、消毒及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且有专人负责

  自

  是□

  否□

  查

  情

  是否对复课学员基本情况进行排摸,建立信息台账

  是□

  否□

  是否建立师生进校登记和测温制度

  是□

  否□

  况

  是否准备疫情防控物资(测温仪器、消杀用品、防护用品等)

  是□

  否□

  是否建立因病缺勤登记和病因追踪制度

  是□

  否□

  是否建立疫情联防联控和机构例会制度

  是□

  否□

  本机构承诺:

  会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按照国家、省、市及属地政府相关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保障员工、学员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确保不发生传染性疫情事件。若因防范措施不到位或者管理不当,发生疫情并导致疫情传播,产生重大影响,立即停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承

  诺

  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二份,并附复工核准通知单,机构留存一份,报送教育主管部门一份。

篇三: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承诺书

  

  校外培训疫情防控承诺书

  校外培训疫情防控承诺书(通用10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用到承诺书的地方越来越多,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相信写承诺书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店铺精心整理的校外培训疫情防控承诺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校外培训疫情防控承诺书

  篇1为了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走读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强化走读学生安全责任意识,走读学生要遵守如下要求: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回家,中途不得逗留,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出入证进出校门,进入校门要检测体温。

  2、所有走读生必须住宿在上报给学校的居住地,不得私自住宿在外。放学途中不扎堆、不聚集,不到人员密集场逗留。上学、放学途中戴好口罩,尽量避免触摸公共物品。

  3、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注意搞好个人卫生,特别是在此期间要配合学校和居住地卫生部门搞好疾病预防,不在校外饮食摊点就餐,不参加其他人聚会。

  4、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追逐打闹、并行。不乘坐无牌无证车,不骑摩托车上下学,如果家里有私家车则尽量用私家车接送学生。

  5、学生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与监护,督促子女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子女加强安全自护。走读学生的校外活动由家长负责,安全责任由家长承担。

  若走读学生未遵守以上条款,所产生的后果,走读学生及家长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承诺人:XX日期:XX校外培训疫情防控承诺书

  篇2为保障学校复学后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作为学生家长我们郑重承诺:

  1、全面、如实向学校报告本人、孩子及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旅居情况,积极配合学校进行信息摸排。

  2、遵守开学返校前孩子不得离烟的防控要求;孩子确需离烟须经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3、及时为孩子注册健康通行码。

  4、如实填写《烟台市学校师生健康备档卡》,将孩子及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身体状况如实上报,不让孩子带病到校。

  5、按学校要求每天做好孩子上学前体温检测,配合学校做好孩子每日健康报告。

  6、发现孩子在家有疑似症状,主动向班主任报告,及时送孩子到定点医院就诊。

  7、加强对走读孩子的教育,确保“点对点”往返家庭与学校,不到人群聚集的地方,做好自我防护。

  8、按照居家隔离标准严格自律并管理好走读孩子与共同生活的`家人,不到人群聚集的地方,不参加聚会聚餐等社交活动,减少接触和传播风险。

  9、要正确佩戴口罩,回家后及时按要求洗手消毒。给孩子树立一个好榜样,培养孩子良好卫生习惯。

  10、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我们一定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XX日期:XX校外培训疫情防控承诺书

  篇3我是xx小学班学生的家长,为响应党中央关于早日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的号召,我作为学生家长郑重承诺如下:

  1、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区和学校出台的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不进入公共场所、不到人员密集处活动,出行佩戴口罩,坚决遵守社区(村)防控人员健康登记、体温检测等规定。

  2、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如实报告相关信息,不隐瞒家庭成员等重点疫情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接触史,坚决按照学校规定筛查,如自己

  的学生出现发烧等异常症状及时向学校报告。

  3、当好学生疫情防控常识的宣传员,使自己的学生掌握基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学会自我防护。

  4、严格自我约束,正确教育自己的学生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坚决不在互联网上散布不良信息。

  5、严格落实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关于“停课不停学”的各项规定,坚决做好学生居家学习的监管、教育、辅导等事宜。

  6、遵纪守法,不参与任何扰乱疫情防控的活动,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疫情防控秩序。

  以上承诺内容,本人和全体家庭成员坚决遵守,如有违犯愿承担一切纪律及法律责任。

  承诺人:XX日期:XX校外培训疫情防控承诺书

  篇4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作为居民群众,我践行我承诺:、一、主动配合排查、对外来人员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告;曾经与疫情地区人员有往来的,或者出现发热、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并做好居家隔离工作。

  二、带头发挥作用、带头做到少外出少走动、不聚会不聚餐,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带头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使用口罩,推行移风易俗,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带头参加党志愿服务活动,主动认领符合自身实际的宣传服务岗位。

  三、维护和谐稳定、带头不信谣不传谣,不道听途说,不以讹传讹,不散布虚假信息,自觉抵制谣言。带头学习防控知识,做好宣传引导和释疑解惑工作,不传播、不扩散非官方疫情消息。不哄抬物价、不哄抢商品,正规渠道购口罩,按需购买粮油,确保市场供应平稳、有序。

  校外培训疫情防控承诺书

  篇5目前新型冠状病毒传播冠状病毒传播形势严峻,为切实履行个人

  防控,为切实履行个人防控,为切实履行个人防控,为切实履行个人防控,为切实履行个人防控措施,确保自身措施,确保自身措施,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安全,在疫情管控期间,我承诺做到以下事项。若有违反,自愿承担一切后果承担一切后果,接受公司处理。

  1、遵守公司各项管控措施,各项管控措施,各项管控措施,确保执行到位确保执行到位。

  2、公共场所(场所(含工作场所)佩戴口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个人卫生。

  3、接触公共物件及时洗手、接触公共物件及时洗手、接触公共物件及时洗手、消毒。

  4、生活场所、工作场所勤通风,保持空气流勤通风,保持空气流勤通风,保持空气流勤通风,保持空气流。

  5、严格履行进出工作场所审批程序,做好上下班途中防护。

  6、自觉向公司和社区报告自己及周围人员异常情况异常情况。

  7、不串门聚餐、不串门聚餐、不串门聚餐,不饮酒、不聚会,扎堆酒、不聚会,扎堆酒、不聚会,扎堆。

  8、健康饮食,不捕杀食用,不捕杀食用野味,不食用低温物野味,不食用低温物野味,不食用低温物。

  9、服从配合社区管控要求社区管控要求,不违背、冲撞,不违背、冲撞,不违背、冲撞。

  10、不信谣,传、不信谣,传、不信谣,传、不信谣,传与公司保持一致,维护公司利益。

  承诺人:XXXXXXX年XX月XX日

  校外培训疫情防控承诺书

  篇6为全力支持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本人及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百善公司一员在此郑重承诺:

  1.做好个人和公共卫生防护。外出后、吃饭前清水洗手,注重家庭卫生,定时开窗通风,勤晒衣服和被褥等,创造干净整洁的居家环境。

  2.尽量减少外出聚集。春节期间减少外出和各类聚会,确有需要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人流密集场所时,随时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做到相互保护。多以音频、视频等方式互送祝福。

  3.不信谣,不传谣。要以身作则,不轻信未经证实的消息,不随意传播非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相关信息,如发现身边人有散布不当不实疫情消息时,要及时劝阻,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做好文明劝导和知识传播。主动劝导身边亲朋好友不参加或少参加聚会、聚餐活动,不集中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参加任何娱乐等其他聚集性活动,通过微信朋友圈积极转发抗击冠状病毒等科学防护知识,尽可能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

  5.开展好志愿服务。要配合开展排查防控工作,积极劝导周边武汉返乡人员主动与村、社区两委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帮助有需要的人群及时就医就诊。

  6.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积极支持和参与防控工作,倡导群众严防严控,群防群控,众志成城,全力保障人民健康。

  我承诺“防控疫情从我做起”!

  校外培训疫情防控承诺书

  篇7xxx集团有限公司(总包单位):

  为积极响应省、市各级政府号召,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高疫情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保障在岗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疫情在本项目出现和传播,我司特签订此承诺书:

  承诺责任目标:

  杜绝由于未能落实履行政府主管部门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而导致出现确诊病例的情形。

  承诺责任期限:

  自本疫情防控承诺书签订之日起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解除为止。

  承诺责任职责:

  我司将严格落实省厅下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安[2020]

  号)中“五个必须”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xx区《关于加强xx区建筑工地复(开)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监管的通知》(疫防指[2020]号)中的各项要求,以及总包疫情防控的各项管理要求,积极落实本单位的防疫体系建设、防疫物资储备等工作,并在接到总包的复工通知后组织本单位工程复工生产。

  同时,严格做好项目返穗人员的防疫检查工作,一人一档建立实名制台账资料,并根据属地(社区)街道和总包单位相关要求及时按实上报,杜绝出现漏报、瞒报、谎报等情形;疫情解除前,不安排重点疫情地区(具体按市、区指挥部更新通知)人员返回本项目。

  切实落实分包单位防控责任,加强项目在岗人员健康检查,完善相应设备设施,提供卫生用品,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并组织做好其他各项防疫工作。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解除前,如出现未能切实履行政府主管部门疫情防控各项政策要求和总包防疫管控要求而导致本项目出现确诊病例,给本项目带来不良社会影响乃至经济、工期损失的情形,我司将承担相应防疫失职的责任。

  特此承诺。

  单位:_______签字:_______盖章: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校外培训疫情防控承诺书

  篇8根据省、市、市运河集团及公司关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本人将坚决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并承诺如下:

  1、春节离杭期间,不前往有新增本土阳性病例的设区市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前往非出行审批地点外的区、县、市(县级市)逗留、游玩。

  2、春节请假期间,不到人员密集场所、不参加含有聚集性疫情省份人员参加的活动;

  3、密切关注外出地当地疫情变化情况并记录每日行程,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采取有效措施,每天与1对1联络人报告情况;

  4、离杭后,外出所在设区市发现本土疫情的,及时与外出所在地、杭州居住地所在社区联系,做好核酸检测及隔离工作,相关情况及时报给公司疫情防控办公室;返岗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返杭后,外出所在地区变为中高风险区或有本地阳性病例的,立即再做一次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复岗;

  6、严格遵守外出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

  再次承诺,本人如未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明确春节期间出行要求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规定主动如实报告个人信息以及瞒报、谎报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并由此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的,本人愿意按照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等相关规定承担责任、接受处罚。

  承诺人:XXXX年XX月XX日

  校外培训疫情防控承诺书

  篇9本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我省新冠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规定,按照对自已负责、对他人负责、对学校负责的原则,承担疫情防控社会责任,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和与本人共同生活的家人或亲属,在国庆、中秋放假期间没有外出,特别是没有外出到疫情严重的省外疫点地区以及国外疫情地区。

  二、本人和与本人共同生活的家人或亲属,没有患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是无症状感染者,也不是上述两类人员的密切接触者。国庆、中秋放假期间,也没有因为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到医院就诊过。

  三、本人和与本人共同生活的家人或亲属,国庆、中秋放假期间没有接触过省外以及国外疫点地区回来的人员。

  四、上学放学家时,必须乘坐营运车辆或驾驶的私家车,避免与外人接触,做到按时进校按时返家。

  五、发现自己或与自己一起生活的家人或亲属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到医院就医和向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

  报告。

  六、本人和与本人共同生活的家人或亲属在上课后,减少聚集,不到人群密集的地方聚会、玩要或到疫情严重的省份、国外旅游、走亲访友。

  七、本人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保证遵守学校以及卫生健康部门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监护人的职责。

  八、本人自愿承诺,以上情况如有瞒报、谎报,造成新冠肺炎疫情在学校传播的,一经查实,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承诺人:xxx20xx年x月x日

  校外培训疫情防控承诺书

  篇10本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规定,按照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学校负责的原则,承担疫情防控社会责任,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我们全家人在返校前14天没有外出过,特别是没有外出到疫情严重的湖北省、省外疫点及有疫情的国家和地区。

  二、我们全家人没有患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是无症状感染者,也不是上述两类人员的密切接触者。

  三、返校前14天,我们全家人体温全部正常,没有因为发热、干咳等症状到医院就诊过。

  四、我已向孩子班主任如实填报了我们全家人在返校前14天《禅城区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健康卡》。

  五、我已督促孩子在走读往返路途上,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与外人接触。

  六、我一旦发现自己或者家长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或者共同生活的家长或亲属有与发热、干咳等症状的人员接触的情形,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报告。

  七、复课后,我以及与我一起共同生活的家长或亲属,减少聚集,不到人群密集的地方聚会、玩耍,或到有疫情的地区以及国家去旅游。

  八、本人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保证遵守学校以及卫生健康部门新

  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履行社会职责。

  我对自己上述所报告的全家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绝对真实准确,保证绝无隐瞒。如有瞒报、谎报,造成新冠肺炎疫情在学校传播的,一经查实,由本人及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承诺人(学生)签字:xxx承诺人(监护人)签字:xxx20xx年x月x日

篇四: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承诺书

  

  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承诺书

  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行风建设和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科学发展,我校将坚决执行相关部门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坚持国家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标准充实和完善办学条件。

  二、严格按照审批项目范围等实施教育活动。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主动挂牌亮证,并在显眼位置公示机构师资情况、收费项目及标准等信息。严格按照相关经营许可范围开展业务,办学内容应与办学许可证一致。

  三、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相关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绝不违规招生。保证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合法、真实、准确。不欺骗、误导学生和家长,不做不负责任的承诺,并主动到相关部门备案。

  四、规范收退费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的规定,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不超过三个月的培训费用。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不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课程,退费事宜严格按照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五、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杜绝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

  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退费政策,学校在招生收费时,向社会公示学校的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等相关内容,并在校内长期公示。

  七、不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广告,广告用语应符合《广告法》等有关规定,内容客观真实,不欺骗和误导学生及家长,不做不负责任的许诺。

  八、做好防疫工作,严格落实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要求,全面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本校承诺在办学过程中,如未履行好以上承诺,随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如存在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自愿接受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理。

  机构名称:

  (公章)

  机构负责人:

  (签名手印)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篇五: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承诺书

  

  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模板)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妥善做好复课工作,我校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课程和集体活动有关要求,开展自查自评、全面整改,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二、自觉配合所在街道及各部门开展的防疫及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师生和社会负责,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三、认真履行办学主体责任,做好重点设施设备、办学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教职员工安全培训,守住安全底线。

  四、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加强人员体温监测及健康管理,人员如有疑似症状,将第一时间报告属地卫生疾控部门、街道及主管部门,并实施隔离、送医等措施。

  五、严格按照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要求。做好线上线下教学的有效衔接,妥善处理学员退费事宜。依法依规开展各项教育培训活动。

  我校将严格遵守本承诺,承担社会责任。如有违反,主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承诺书一式二份,校外培训机构、区教委各存一份。

篇六: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承诺书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通知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通知

  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六大类:

  1、发布性通知:用于发布行政规章制度及党内规章制度。

  2、批转性通知:用于上级机关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给所属人员,让他们周知或执行。

  3、转发性通知:用于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的机关的公文给所属人员,让他们周知或执行。

  4、指示性通知:用于上级机关指示下级机关如何开展工作。

  5、任免性通知:用于任免和聘用干部。

  6、事务性通知:用于处理日常工作中带事务性的事情,常把有关信息或要求用通知的形式传达给有关机构或群众。

  通知的应用极为广泛。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用通知;平行机关之间有时也可以用通知。

  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培训机构疫情防控通知(精选20篇),欢迎大家分享。

  各位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向好,本土疫情传播已基本阻断,各行各业复工复产复学复课有序推进,防控工作也迎来了阶段性胜利。但是疫情防控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十分艰巨,绝不能掉以轻心,切莫放松警惕。为响应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部署,为保住我们来之不易的“抗疫”胜利果实,我们向您温馨提示:

  一、进出培训班全体学生及工作人员应如实上报自己的健康信息,不要有任何的隐瞒。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二、来培训班途中,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途中不聚集、不扎堆。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同时到校或回家后要做好手部清洗消毒。

  三、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勤洗手,教、学全过程全员佩戴口罩。咳嗽或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盖口鼻,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后投入垃圾桶,保持环境整洁。用肥皂或洗手液流动水洗手,整个洗手过程不少于30秒,揉搓时间不少于20秒。

  四、不参与聚餐、聚会、走亲访友等群体性活动,若非必须,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确有必要外出的,请自觉、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1米内近距离与人面对面交谈。

  五、严格自我约束,正确教育自己的孩子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坚决不在互联网上散布不良信息。

  六、合理膳食,均衡营养,提高免疫力。同学们要保持适量水平营养摄入,适当进行户外运动锻炼,切实提高自身机体免疫水平、祝各位家长身体健康,各位同学学习愉快,琴艺进步!

  缙云县

  2021年4月26日

  全市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民办幼儿园: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起伏反复,特别是近日我国部分省市相继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积极应对疫情不确定因素,主动防范化解风险,进一步巩固我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

  成果,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通知如下:

  一、暂停线下办学活动。从2021年8月3日起,全市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民办幼儿园暂停一切线下教学及培训活动,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在未接到教育局允许开学通知之前,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园办学,不得开展线下培训、会议、演出等聚集性活动。

  二、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各校外培训机构和民办幼儿园,要坚决贯彻落实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严格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相应防控策略和措施,持续巩固强化联防联控机制,积极主动配合街道、社区、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控工作。

  三、强化师生健康管理。各校外培训机构和民办幼儿园要严格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精准掌握停课期间师生出行状态及健康信息。要求在岭师生原则上非必要不离开本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疫情发生的国内重点地区。要教育师生切实增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学校(幼儿园)、教育局报告,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

  四、推进教师疫苗接种。根据省、市疫情防控疫苗接种工作部署,各校外培训机构和民办幼儿园要积极推进教师疫苗接种工作,符合接种条件仍未接种疫苗的教师,要就近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共同构筑群体免疫屏障。各校外培训机构、民办幼儿园聘用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必须达到100%,不接种及不能接种人员不得继续聘用,新聘用人员需核验其是否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五、全力做好宣传工作。各校外培训机构、民办幼儿园要提高认识,本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执行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学生和家长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妥善处理好相关事宜,确保教育环境安全稳定。

  六、加大检查监管力度。市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市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民办幼儿园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违反通知要求违规办学和未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的办学机构,一律取消办学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和追责问责。

  公主岭市教育局

  2021年8月8日

  学校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学校专项组:

  为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从紧从严抓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技工学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各区各校要站在保护师生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压紧压实疫情防控的政府、部门、学校(培训机构)和个人家庭的“四方责任”,落实校地联防联控、“五个一”等防控机制。各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抓好本部门所属学校和审批登记培训机构的疫情监管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和应急工作预案,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凡是涉及疫情的信息,要第一时间向属地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边处置边上报,在思想上行动上决不能有丝毫侥幸和松懈。

  二、严格封闭管理: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培训机构一律实行校园封闭管理,不得组织补课、答疑、辅导等各类聚集性课堂活动,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游学、聚餐、社会实践等聚集性活动。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严格落实入校查验工作,对出入校园人员详细核查身份信息、口罩佩戴,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并做好登记。加强校内在建施工项目管控,实行“一校一策”“一项目一策”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地。继续暂停全市所有培训机构的线下培训活动,暂停开展暑期军训、校园内所有大型活动和比赛训练。各区要加强对辖区内学校、培训机构的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重点防控管理环节的巡查、督查,特别要加强对核酸检测点学校等的检查和指导,及时堵住防控漏洞。

  三、精准防控措施:

  各区要精准化落实防控措施,因时因地因校细化防控方案并到岗到人,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非必要不离宁”的要求,严控师生外出管理,因特殊原因确需离宁的,须按规定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做好离宁师生员工的跟踪随访,对师生员工活动轨迹进行核查,做到“一人一台账”,所有离宁师生员工应于开学14天前返回南京。加强返宁师生员工管理及与公安、卫健、外事、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互通,重点摸排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的师生员工及家人情况,专门建立自中高风险地区返宁师生员工的健康管理台账,并按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管理措施。根据国家、省市要求,有序组织好12—17岁在校学生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尽快形成防控免疫屏障。

  四、做好开学准备:

  各区要按照属地原则,统筹指导辖区内学校加强工作谋划,研究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演练;执行“复课先验收”程序,严格把控属地内培训机构的复工复课,逐个对照标准开展实地验收,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得复课。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教室、卫生间、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环境监测、通风换气和消杀工作,核酸检测点学校等应当经环境采样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要全面清点防疫物资,如有短缺的及时补齐补足,同时加强学校临时隔离点、体温复测点、物资储备室等场所管理,完善防疫设施设备。要精准做好师生开学前14天健康申报工作,所有师生员工应做好居家健康监测,及时上报“一卡一码一表格”(疫情防控行程卡、苏康码和每日测温表)。

  五、强化防疫宣传:

  各区各校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手机短信等方式,对师生员工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要加强健康教育,倡导文明、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师生自我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引导师生和家长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要关爱确诊师生员工,做好被隔离师生员工的心理疏导,开展在线心理健康辅导,帮助师生正确应对疫情。鼓励师生利用“省名师空中课堂”“金陵微校”等网络平台,居家自主学习,居家进行体育运动,居家开展劳动实践。要组织教师在线上对学生开展防护技能培训,帮助学生掌握卫生防病知识,少流动、少聚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公筷制、分餐制、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各县(市)教育局:

  为使广大师生能够度过一个平安、健康、愉快的假期,现就做好寒假期间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规范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国家、省、州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坚持把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与培训对象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各县市教育局要主动协调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协同当地卫健、疾控、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区域内的培训机构开展一次专项排查,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暂停营业,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提高认识,强化舆论宣传

  各县市教育局要加强舆论引导,精心策划,正向发力,为强化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中小学校通过家长委员会、微信群和《致家长的一封信》等途径,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理性看待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同时引导家长选择有资质的、安全的培训机构。各地各类培训机构不得举办大型讲座、培训、年会、汇报会等群体性活

  动,严格落实“一人一档”信息台账,培训机构师生非特殊必要情况不得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培训机构不得接收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的师生。提倡培训机构广大师生在州内过年,节日期间减少走亲访友,个人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

  三、从细从实,强化防控措施

  全面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贯彻临夏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各项防控要求。校外培训场所严格实行每日通风消杀管理,严格落实校门封闭式管理,加强人防、物防管理,无关人员、快递物品等一律不得进入。校外培训机构要与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对所有进入校外培训机构的师生开展每日体温检测及健康码验证,并做好登记。培训期间全程全员佩戴口罩。严格限制同一时段培训学生人数,确保教学场所内学生间隔不小于1米,同一时段每班培训学生人数不得超过30人。校外培训机构要备齐备足防控物资,设置隔离空间,对出现发热等紧急情况的师生及时开展应急处理。

  四、聚焦问题,强化综合治理

  各县市教育局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制定培训机构整治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要分类施策,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的总体思路,向当地政府汇报,由当地政府联合相关部门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进行集中分类整治。集中整治内容包括:

  (一)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校外培训机构坚决予以关停。

  (二)校外培训机构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培训项目、收费标准、退费制度、承诺书、课程表、投诉电话、培训教师相应的资格等关键信息,在办学地点公示栏内公示。

  (三)对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或到校外培训机构授课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校外培训机构为中小学在职教师提供培训场所的,一经发现,列入“黑名单”,降低其信用评定等级并向社会公布。

  五、巩固成果,确保治理成效

  (一)县市教育局要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防止违法违规培训反弹。一旦发现培训机构无证无照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超前超标培训等违规培训行为,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各县市教育局要联合市场监管、金融、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培训机构预收费的管理,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与家长签订全国统一培训合同,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保障群众利益。

  (二)持续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总体要求,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并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疾控、卫健等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规范管理”,在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州教育局将在寒假期间对各地各机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不作为、慢作为,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和规范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请各县市教育局于1月20日前将专项检查开展情况、检查结果书面报送州教育局职教成教科。

  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1年1月12日

  当前全国疫情形势严峻,我省疫情防控进入紧急状态,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人物(环境)同防压力持续加大。尤其中小学生寒假在即,为进一步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20条》等国、省、市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把入口关,师生以外的任何人员严禁入内;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和国务院大数据行程码、测温、通风消毒等措施;严禁人员聚集,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每班人数最多不超过

  50人;鼓励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上培训,利用晚间开展线下培训的,培训时间不得晚于20:30。

  三、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员工在开班授课期间严禁离朝和组织、参与聚集性活动,并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报属地教育部门备案。

  四、校外培训机构要密切关注全国疫情形势变化,不得聘用有重点管控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得接收有重点管控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学生。

  五、校外培训机构要引导学生家长不得在附近聚集,即接(送)即走。

  六、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对校外培训机构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细化到乡镇(街),逐一明确管理责任人,其相关信息要张贴到校外培训机构醒目位置。教育、市场等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逐一指定监督员,并与乡镇(街)管理责任人形成合力。

  七、各地要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坚决关停,对问题严重的要予以取缔;要严厉查处证照不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发现一家取缔一家。

  八、市防指相关专班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情节严重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及时予以曝光。

  九、建立对证照不全校外培训机构、在职教师参与补课行为的举报机制,由市教育局及时将举报信息交由属地防指核实处理。举报电话:8890000。

  朝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指挥部

  2021年1月5日

  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依据《忻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的通知》(忻政教督办[2021]1号)文件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即日起,全区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含托管服务等)线下培训活动一律暂停。

  2、所有证照不全、条件不达标、非法进行培训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关闭。

  特此通知

  忻府区教育科技局

  2021年8月5日

  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聚集性疫情,特别是德尔塔变异病毒加速传播,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根据8月4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我市校园疫情防控成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市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从即日起暂停一切形式的线下教育教学活动,包含外出考察、校本培训、研学、军训、社会实践、新生集体报到(领取录取通知书)、暑期托管服务等。具体恢复时间视疫情发展情况经充分评估后再行通知。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一经发现,从严顶格处理。

  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履行疫情防控职责,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各乡镇(街道)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疫情防控办〔2021〕21号)《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甬防办〔2020〕111号)、《关于印发〈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复训)工作方案〉的通知》(甬教防控办函〔2020〕29号)《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风险排查和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甬教终民〔2020〕163号)《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关于切实做好近期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规范办学的通

  知》《关于印发奉化区冬春季室内外人群聚集性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等文件要求,现就切实做好近期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规范办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疫情防控要求。

  当前,随着春节临近、人员集聚性流动性加大,疫情防控形势趋于严峻,而寒假是学生参加文化学科类培训的旺季。各培训机构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形势,层层压实防控责任,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慎终如始地做好防控工作,防止出现思想麻痹、警惕减弱、措施松懈现象。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完善防控机制,严格落实场所消杀、体温监测、健康扫码、通风消毒、日报告等各项防疫制度;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卫生间及教员学员驻留、休息区,公共使用的教辅具等实行每日消毒,加强室内空间通风换气,保持环境清洁和洗手设施运行良好。提供餐饮服务的培训机构,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要求;强化人员健康管理和重点人员管控,要求师生不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落实非必要不出省的要求,教员离开居住地要按规定实行报批制度;

  强化场所管理,开展各类线下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原则上培训期间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培训区域,不得接受外卖送餐等服务;强化培训管理,严格控制培训规模,保证学生一人一桌、间隔1米以上、学习空间相对固定。采取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控制室内人员规模,室内培训场所人数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实行错峰上课,做好引导分流,避免学员家长在附近聚集,倡导即接(送)即走。要提前向学员和家长以及教职员工告知疫情防控细则要求,确保教职员工和学员行程可追踪、健康状况有反馈。同时,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在当地疫情防控等部门指导下科学处置。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各校外培训机构应积极研判、科学谋划寒假授课安排,提前做好线上教学和远程辅导需求准备。

  二、严格规范收费管理。

  2021年,教育部门将联合消保委、价格、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收费管理“规范年”专项行动。一是严格账户管理。培训机构要指定学杂费专用账户,收取的费用须及时入账,并向学员开具合法票据。二是限定收费时限。强化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三是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要求通过宁波民办教育网、办学场所显著位置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退费规定等。四是签定规范合同。全面推广使用“宁波市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合同及相关规定提供培训服务、办理收退费等事宜。

  三、严格教育教学管理。

  各乡镇(街道)要巩固上阶段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清查工作成果,培训机构要认真梳理机构内培训教材(包括音视频教辅材料),坚持立德树人,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格遵守有关教学安排,不得超前超纲应试教学,教学时间不得超过晚上8时30分。同时,培训机构必须要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到培训机构授课。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同时做好对其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

  四、加强提高应急能力。

  各乡镇(街道)校外培训机构要配齐配足疫情防控物资和设施,规范设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加强对隔离区设置的指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应急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乡镇(街道)、社区要及时掌握本辖区校外培训机构活动情况,并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发生涉疫情突发情况,校外培训机构须第一时间报告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培训机构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督人员,配齐配足安全设施设备,切实履行学员安全和防疫事项告知提醒义务,做到岗位明确,人人有责。各乡镇(街道)要强化属地责任,加强日常监管。要联合卫生、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合执法,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和社区“网格化”作用,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巡查和排查,对疫情防控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规培训、收费制度不合理、虚假宣传等行为,坚决严肃查处。

  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多种方式,持续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鼓励开展线上培训,尽量减少线下培训活动。引导学生及家长谨慎选择线下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要积极主动开展疫情防控教育,提醒家长和学员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做好培训期间及交通途中的规范防护。同时,要引导培训机构面向流动人口子女、老年人等人群开展公益课、公益讲座等活动,承担社会责任。

  2021年,各乡镇(街道)要全面实施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管理记分制,要严格对照《宁波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信用管理制度》内容,对培训机构进行信用管理,并强化结果运用。信用管理情况每季度报宁波市教育局,并在“信用宁波”和教育局官方网站等平台上对相关违规机构做信息公示。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21年2月5日

  各镇,各中小学、校外培训(托管)机构:

  2021年春节将至,人流物流加大、人员聚集增多,尤其是中小学生寒假在即,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持续增加,为进一步强化校外培训(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决定开展对校外培训(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1年1月22日起,持续开展督导检查。

  二、督查内容

  (一)制度建设方面。“两案九制”等预案完善和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二)舆论宣传方面。加强健康教育,开展防控新冠肺炎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情况;依法处置负面消息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工作情况。

  (三)防控措施方面。落实体温检测和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室内消毒通风等情况;发现有相关症状的人员及时上报,对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实施排查、监测情况;加强办学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情况。

  三、督查方式

  采取多种方式,确保在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的前提下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一)实地明查暗访。按照市、区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把职责履行情况作为督导检查重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督查组成员名单附后)。

  (二)广泛收集线索。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发现、查处有关问题线索和群众反映问题,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等问题线索和舆情信息的收集工作,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即查即办,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三)各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辖区内未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托教机构摸底排查,落实监管责任。

  (四)各中小学要以寒假放假前为契机,通过告家长书、班会课、家长会等方式,全面落实对学生及家长的宣传教育引导。

  (五)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组成员名单

  莆田市秀屿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1年1月22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363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有序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及常规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将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员工、学员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落实落细复课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放松、要求不降低,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确保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培训秩序。

  二、持续抓实疫情防控工作

  校外培训机构在参照执行学校防疫要求的基础上,针对培训机构特点,再进一步强化重点防护,着力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教学运营常态化机制。

  1、人员健康全排查。针对机构教职员工和学员流动性等特点,对所有上岗的教职员工尤其是外籍教职员工进行点对点排查,准确了解其外出情况、接触史等关键信息,并通过苏康码、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逐一核对追查,截屏留档。对全体教职员工和学员开展每日健康监测。对有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应督促其及时就医,暂缓参加培训活动,严禁带病上课、工作。

  2、机构场所全封闭。实行机构相对封闭式管理,全面梳理所有进出通道,非必须进机构人员一律不进,如确需进入机构人员要登记、测温、戴口罩。通过实行错时上下学、划定1米等候线等方式,避免机构外人员聚集。

  3、防疫物资全到位。根据卫生健康部门有关要求,按照机构规模、学员及教职员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对于消毒用品、口罩、洗手液等消耗品要及时补充。

  4、场所消杀全覆盖。要做好机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并开展预防性消毒,注意消毒用品的使用方法,做到消杀安全有效、消杀记录齐全。教室、办公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常开窗通风。

  5、教育培训全员化。将新冠肺炎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培训第一课内容,让学员和教职员工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防护。通过微信、公众号、告家长书等多种途径将相关知识技能信息推送给师生和家长,提高师生、家长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口罩佩戴应遵循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原则。学生应随身备用防护口罩,注意途中防护,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老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

  6、台账资料理齐全。根据复课验收要求分类做好台账资料,重点做好机构全体教职员工和学员的健康排查情况登记、场所消毒记录登记、外来人员登记等,不断细化完善工作机制,将日常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切实做好平台维护

  (一)疫情防控信息上报

  每天下午3点前上报当日机构疫情防控自查情况。复课后,填写三张表(自查登记表、当日教职员工健康情况排查表、当日学员健康情况排查表)。

  (二)机构管理

  1、机构基本信息:填写以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登记内容为准,务必认真仔细逐项查看,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2、教师信息管理:必须和现状人数一致(辞职的删除,新招的增加),上传教师资格证或相关专业技能证书。聘用外籍教师的,上传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3、班次信息管理:及时更新增加新开设的培训班次信息。

  4、课程备案管理:仅指学科类课程要备案。各年级各科目课程内容只需备案一次即可。

  四、加强常规性工作

  (一)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与培训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按照《江苏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格式,签订培训服务规范合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二)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培训费用。收费应当开具合法票据。

  (三)教学管理工作:

  1、严禁超前超纲教学(广告宣传禁止使用“幼升小”、“小升初”“衔接班”等宣传语);

  2、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3、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聘用的学科培训教师应当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聘用的外籍人员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具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四)安全工作:

  1、消防安全,安全通道要畅通,消防设施设备齐全有效;

  2、监控全覆盖,时间准确,内容保存达30天以上;

  3、配备安保八小件(防暴盾牌、防暴钢叉、防护背心、防护头盔、防割手套、橡胶警棍、强光电筒、自卫喷雾剂等)。

  4、提供餐饮服务,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信息公示要齐全。公示信息包括办学资质、消防验收、管理岗位人员信息、任课教师信息、课程情况、宣传情况、收费情况、办学承诺书、投诉举报电话、责任督学情况共十项内容。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19日

  当前,国际疫情持续扩散蔓延,国内本土疫情呈多点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爆发交织叠加的态势。目前各中小学校相继进入寒假,加之春节临近,外地学生、务工返乡人员增多,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人、物、环境”同防压力持续加大。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类培训机构疫情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鉴于目前临河区、五原县、乌拉特后旗出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人员和次密接触人员的实际,为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暂停临河区、五原县、乌拉特后旗县域内各类培训机构组织举办的所有线下培训活动。

  二、其它旗县尚在营业的各类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培训场所内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并与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各类培训机构必须严格限制同一时段培训学员人数,确保培训场所内所有学员相互间隔不小于1米且每班次人员数量不得超过10人。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各类培训机构所有培训教师、学员及其他人员必须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查验,核酸检测费用全部由培训机构承担,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学员承担核酸检测费用。同时要做好所有人员每日体温监测、信息登记和通行健康码查验工作。

  三、各类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保持培训场所经常性通风,定期做好消毒、室内外环境核酸检测工作。所有师生员工培训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各类培训机构要密切关注全国疫情形势发展变化,不得聘用市外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和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不得接收市外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和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学员,凡不按疫情防控要求举办培训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吊销证照,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鼓励和引导各类培训机构在征得学员同意情况下开展线上培训,各类培训机构不得擅自提高培训费用,对不愿意参加线上培训活动的学员,视情况进行调课或退还剩余培训费用。

  六、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对辖区内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网格化管理。各级教育、民政、人社、市场监督、银保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

  责任,加强与属地指挥部的沟通配合,对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及证照不齐的各类培训机构要坚决予以关停或取缔;对不执行本通告要求,未经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擅自违规开办培训班、举办培训活动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七、鼓励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违规开展培训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随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5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17日

  近期,受北京疫情影响,特别是境外确诊人数仍呈爆发性增长,国内疫情仍存在反弹的风险,“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仍然很大。因此,大荔县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将常态化持续进行,同时,5月22日起复工复课后,大荔县境内部分无资质非法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和教学辅导工作,严重扰乱了县域培训机构市场的正常秩序。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最大限度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7月20日起,大荔县教育局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规范化管理进行检查,同时对违规违法开展培训的机构进行集中治理,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要求各证照齐全的“白名单”合法培训机构要注重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开展,同时规范办学行为,检查过程中将重点治理“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幼小衔接”“小初衔接”等违规培训行为。同时整顿虚假违法招生广告(简章)、乱收费行为、不按要求公示各种信息、乱挂牌等现象,同时严厉查处培训机构招收义务教育段学生开展全日制教育教学。

  二、凡是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的违规违法开展培训的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者停止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培训行为,并妥善处理好遗留问题。

  三、对违规开展文化及艺术、“幼小衔接”等培训的托管机构、幼儿机构进行依法取缔。

  四、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各机构存在的防疫工作常态化管理漏洞、消防安全隐患、安保安全隐患及食品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机构要求立即停办整改。

  五、对公告以后仍然无证办学的机构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行处罚,并列入全国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

  希望广大学生、家长及社会群众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对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切实减轻孩子课外负担。同时,欢迎各位家长对非法校外机构、公办在职教师参与补课等行为进行举报,共同为孩子们营造良好的教育培训环境。

  举报电话:

  教育局0913—326604市场监督局0913—32293152021年7月13日

  各区、市教体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属各民办学校:

  根据山东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前,要严禁各类培训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涉及与培训机构有关的所有聚集性活动一律停止。要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网格化”管理作用和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开展多方联动,从严从速查处违法违规培训机构,并列入“黑名单”。黑名单信息将被推送有关部门,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规定实施

  联合惩戒。

  二、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要督促和监督校外培训机构认真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中“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的要求,切实保障培训机构教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指导做好培训计划调整。

  要督促指导培训机构将线下课程延迟至疫情结束后实施或开发线上同步教学课程,同时做好学生和家长的解释工作,争取理解支持与配合。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培训机构妥善处理好课程调整及退费等事宜,确保培训工作的安全和稳定。

  四、强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

  要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传达各级党委、政府的防疫要求,督促指导培训机构严格执行。要指导各培训机构全面摸排教职工状况,掌握假期行程动向,做好返青教职工人员情况台账,重点关注有与疫区或确诊病人接触过的人员,如有疑似症状,及时向当地疾控、街道、教育等部门报告;严格按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细化防控措施,抓好责任落实。我市普通中小学开学后,如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仍未解除,培训机构必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重新开展线下培训业务,防疫措施参照普通中小学要求执行。

  五、压实监管责任。

  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强化督导检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疫情联防联控,形成有效的协同应对处置机制,快速果断处置培训机构出现的疫情。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培训机构出现的疫情必须第一时间按规定报告相关部门。对监管部门和相关管理人员麻痹大意、敷衍塞责、有令不行的行为,依照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人:李志强,联系电话:0532-85912946青岛市教育局

  2021年2月1日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18号、19号通告和1月7日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的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落实全县校外培训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1月19日-2月28日

  二、检查对象

  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所有有证有照、无证有照的校外培训机构,以及各类无证无照的违规培训机构。

  三、检查内容

  具体检查内容见《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温州市校外培训机构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温防办〔2021〕5号)(附件1)和《苍南县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检查重点及记录表》(附件2)。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

  1、时间:2021年1月19日至22日;

  2、要求:各培训机构一一对照温防办〔2021〕5号和《苍南县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重点及记录表》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的,要及时整改到位,并于1月22日

  前(周五)前填报附件2(含任教教师和学员名单),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分别报县教育局民办教育指导中心和县市监局信用管理科各1份,联系人:陈建敏(县教育局),68752606,邮箱:2281961577@qq.com;季云霞(县市监局),59871078,邮箱:517328007@qq.com。

  (二)全面检查

  1、时间:2021年1月23日至2月28日;

  2、检查组安排:全县组建11个检查工作小组,分乡镇、分片区开展检查,具体见苍南县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监管工作责任清单(见附件3)。

  3、要求:原则上,每两周检查一次,各检查小组要提前对接,明确人员分工,确定具体检查时间。检查组对照《苍南县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重点清单》,对各培训机构进行逐一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发放《苍南县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检查重点及记录表》(附件2),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拒不整改或者存在严重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求立即停止培训活动直至整改到位;情节严重的,将机构纳入“黑名单”,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检查组在检查中若发现本乡镇(或片区)存在无证无照的违规培训机构,要及时责令关闭,并登记入册报当地乡镇疫情防控办公室,由当地乡镇防控办公室组织人员予以取缔。

  五、有关要求

  (一)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事关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和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与稳定,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成员部门、中小学校利用电子屏、横幅等宣传方式,在公共场所和校园醒目位置宣传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及时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引导家长正确甄别校外培训机构,自觉抵制存在疫情防控漏洞和非法办学机构。

  (三)各工作小组要将每次检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含检查汇总表、检查记录表及相关照片),分别于1月27日、2月10日、2月24日下午5时前分三次分别上报县教育局民办教育指导中心和市监局信用管理科各一份,联系人:陈建敏(县教育局),68752606,邮箱:2281961577@qq、com;季云霞(县市监局),59871078,邮箱:517328007@qq.com。

  附件:

  1、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温州市校外培训机构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苍南县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重点及记录表

  3、苍南县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清单

  苍南县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

  全区各校外培训机构: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对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管的通知》(晋教办函〔2020〕8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市、区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面停止一切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的有关要求,全区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坚决不能开展任何形式的校外线下培训,不得组织与培训有关的聚集性活动,不得开展关于培训的任何宣传活动,发现有违规开展培训活动的,教科局将联合其他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举报电话:0355-7522155长治市屯留区教育科技局

  2021年2月6日

  各中心校、市直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

  为深入贯彻2021年1月12日“河南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疫情防控专班工作安排,根据全区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济教体防指办〔2020〕54号文件要求,现将做好我区校外培训机构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属地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部署要求,落实属地责任,对校外培训机构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细化到人,坚决把校外培训机构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加强与属地卫生防疫、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作用,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全面排查,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严格封闭管理,强化防控机制。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人防、物防管理,主动做好相关防控工作。一是强化防疫制度。在机构入口处设置标准一米线,备齐备足测温仪、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物资,每天做好师生员工体温监测和登记,坚持“日报告、零报告”;二是做好应急处置。各机构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突发情况下,第一时间报告、隔离、送诊,并在疫情防控等部门指导下科学处置;三是强化场所管理。参照《济源学校传染病防控消毒指南》具体要求,每天对教室、楼梯间、卫生间、走廊处等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清洁消杀、通风换气,严格人流管控和健康扫码,外来无关人员、快递物品等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四是强化人员管理。做好假期教职工的教育引导,非必要不跨市外出,原则上不要离开居住地,更不要到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严禁聘请高、中风险地区教师来济授课;严禁招聘或招收高、中风险地区来济师生及非济源籍学生;五是强化培训管理。严格控制培训学生人数,保证学生一人一桌、间隔一米以上、学习空间相对固定;严禁组织联欢会、表彰会、家长会以及针对学生的各类赛事等聚集性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举办超过50人的集体活动。

  三、规范办学管理,严格收费行为。

  寒假期间,各中心校要重点做好文化课类培训的监管,对假期开展的文化课类培训班,严格进行审核备案,严禁开展“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内容的培训;指导培训机构按照全国统一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家长签订合同;严格执行收费公示,明码标价,一次性收费不超过三个月,收费票据要标注截止日期,坚决杜绝出现收退费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教育引导学生,告知家长一定到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参加培训,一旦发现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的,要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拒不整改、屡教不改的,要责令停止招生;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开展培训业务的,要录入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黑名单。教育部将从2021年3月起,定期将黑名单中的机构(举办者)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监督。

  寒假期间,所有校外托管机构一律停止营业,不得开展与中小学生有关的其他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市场监管部门将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并予以处罚,同时在济源示范区红黑榜上予以公示。

  局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要认真落实分包联系基层单位责任,全面做好督导检查,加大巡查频次,指导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有关要求。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年1月21日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党组会议精神,进一步压实防疫责任,现就做好全省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各地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学前,严禁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涉及与机构有关的所有集体活动一律停止。

  二、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执行当地党委、政府防疫要求,同时做到以下五点:一是对机构所有教职员工逐人摸排,掌握春节假期行程,登记备案。二是对与疫区或确诊病人接触过的疑似人员要加强管控,并及时向机构所在街道、卫健、疾控、教育部门报告。三是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防控设备和防控手段,熟悉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四是妥善调整培训计划,并做好家长、学员解释工作,取得理解、配合与支持。五是在中小学开学后,如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仍未解除,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重新开展线下培训业务。培训过程中,要做好人员出入检查、配戴口罩、场所消毒等工作,防疫措施参照中小学要求执行。

  三、切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充分发挥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发挥街道(乡镇)“网格化”管理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从严从速查处顶风违规、趁机跑路的机构。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建立与卫健、疾控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快速处置校外培训机构出现的疫情。建立健全省、市、县、校外培训机构四级联动机制,各级均需确定1名安全防疫联络员。加强值班工作,公布举报电话,建好相关台帐。实施疫情防控“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校外培训机构出现疫情等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各设区市教育局在每日下午5:00前,向省教育厅语言文字与继续教育处报送信息。

  联系人:丁亦周,电话:18014846410。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

  各区教育局、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工作部署,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做好近期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暂停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各区要督促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公共场所管理的通告》有关要求,在未接到恢复线下培训活动通知之前,暂停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各区要充分发挥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联席会议的协调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加强“网格化”排查和联合督查巡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二、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落实防疫主体责任。要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一是对机构所有教职员工逐人摸排,掌握春节假期行程,登记备案;二是对与疫区或确诊病人接触过的疑似人员要加强管控,并及时向机构所在街道、卫健、疾控、教育部门报告;三是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防控设备和防控手段,熟悉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四是妥善调整培训计划,并做好家长、学员解释工作,取得理解、配合与支持。2月2日前,各区要对辖区内“有证有照”机构进行一次全员自查排查。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有重点、有批次地持续开展压茬式排查,确保安全稳定。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要严格执行“日零报告”制度,每日16点前向市教育局上报《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零报告表》,如出现紧急情况,随时一事一报;要按照省建立健全四级联动机制的要求,明确本级和各机构的安全防疫联络员,确保信息畅通;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对顶风违规的机构,一经查实,要采取综合执法,从严从速进行查处。

  南京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1月30日

篇七: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承诺书

  

  培训学校疫情防控承诺书(精选12篇)

  培训学校疫情防控承诺书1XX市新起点教育培训学校:

  我是XXX的家长,我家共有家庭成员人xxx。经自查,承诺以下:

  1.该生在复课前至少14天内未到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北京等中高风险地区)进行活动的情况。

  2.该生在复课至少14天内未接触过来自重点疫情发生地的人员、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人员。

  3.该生14天的健康状况。

  4.家庭成员无与疫区人员接触。

  5.如果处于居家隔离或医学观察期,保证在解除观察期之后再送学生返校;如出现体温异常等症状,将及时就诊;如发现身边有疑似疫情病例将及时报告。

  6.坚决不信谣、不传谣,积极宣传正面信息,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7.本人自愿配合家庭地址所在的县区、村(社区)、物业小区及校外培训机构等部门的全部疫情管控措施。

  以上承诺真实有效。如因隐瞒相关情况或不配合、不履行疫情防控要求,造成疫情防控出现问题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家长):XXX

  20XX年X月X日

  培训学校疫情防控承诺书2XX培训学校:

  在国内外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背景下,作为一名学生,为了自己和他人的身心健康,必须切实履行防控疫情的安全责任!为此,我郑重承诺:

  1.我会严于律己。我会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区以及学校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并无条件地严格遵照执行。

  2.我会自觉遵守。在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时,我会自觉遵守学校进校测量体温、有发热症状的不得进入等防疫防控的相关规定。

  3.我会及时汇报。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我会自觉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第一时间向班主任、学校报告,绝不谎报瞒报。

  4.我会坚守家中。不随意出入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公共场所,不去疫情风险区,不接触来自疫情风险区的人,若因病必须去医院就诊也一定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并做到勤洗手、勤消毒。

  5.我会提醒监督。我会提醒督促家长,不串门、不聚餐、不参加聚众打牌等活动。动员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6.我会积极配合。我绝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7.我会做好表率。坚决服从学校防疫工作安排,防疫从自身做起,积极参加体温监测,协助老师做好教学设备消毒,一旦发热立即自觉隔离,对自己上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做好同伴的表率。

  8.我会关注健康。我会自觉配合家长做好每天的体温测试,关注自己每天的身体状况和体温变化。早睡早起,适当运动、合理饮食、劳逸结合,确保家校沟通顺畅。以上承诺,我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请各位同学、家长、老师予以监督!

  承诺人:XXX

  20XX年1月6日

  培训学校疫情防控承诺书3xxx:

  为了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走读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强化走读学生安全责任意识,走读学生要遵守如下要求: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回家,中途不得逗留,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出入证进出校门,进入校门要检测体温。

  2.所有走读生必须住宿在上报给学校的居住地,不得私自住宿在外。放学途中不扎堆、不聚集,不到人员密集场逗留。上学、放学途中戴好口罩,尽量避免触摸公共物品。

  3.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注意搞好个人卫生,特别是在此期间要配合学校和居住地卫生部门搞好疾病预防,不在校外饮食摊点就餐,不参加其他人聚会。

  4.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追逐打闹、并行。不乘坐无牌无证车,不骑摩托车上下学,如果家里有私家车则尽量用私家车接送学生。

  5.学生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与监护,督促子女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子女加强安全自护。走读学生的校外活动由家长负责,安全责任由家长承担。

  若走读学生未遵守以上条款,所产生的后果,走读学生及家长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培训学校疫情防控承诺书4xxx:

  姓名:x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电话:xxxx

  家庭住址:xxxxxxxxx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人自觉遵守并将继续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人近期(自今日起前14天内)无到过疫区、有病例报告的村(社区),无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柒者,无接触过来自疫区或有病例报告的村(社区)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二、本人目前身体健康且近期内(自今日起前14天内)没有出现发烧、咳嗽、胸闷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

  三、自觉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勤洗手、注意咳嗽礼仪;上班戴口罩、下班不出门、不参加聚餐聚会;自觉接受医疗机构流行病学调查,主动配合单位、居住地进行健康监测,当出现发热(体温≥37.3℃)、乏力、干咳等不适症状时,及时报告用工单位并按照规范流程就诊。

  四、工作期间如拒不遵守和落实疫情防控相应措施,用工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据实报警。

  本人完全了解上述内容,承诺遵守,并对所承诺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xxxx

  20xx年x月x日

  培训学校疫情防控承诺书5xxx:

  为切实筑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守护全体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保障院内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我郑重承诺:

  1、坚决服从有关法律法规和我院各项管理制度及管控措施。

  2、自觉提高防护意识,切实做好个人保护。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串岗,保持环境卫生。上下班“两点一线”,不去和工作生活无关的场所,不接触无关的人员,不聚集。上下班途中,尽量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并切实做好自我防护。

  3、积极学习新冠肺炎相关防护措施、疫情防控指南,如实和正面地向他人宣传和交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4、每日两次体温测量,并如实汇报自己或同住家属是否有体温异常、干咳、胸闷等异常情况。

  5、本人已详细阅读以上承诺条款,若因个人违反有关规定或瞒报、谎报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我本人承担。

  承诺人:xxxx

  20xx年x月x日

  培训学校疫情防控承诺书6xxx: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传播冠状病毒传播形势严峻,为切实履行个人防控,为切实履行个人防控,为切实履行个人防控,为切实履行个人防控,为切实履行个人防控措施,确保自身措施,确保自身措施,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安全,在疫情管控期间,我承诺做到以下事项。若有违反,自愿承担一切后果承担一切后果,接受公司处理。

  1、遵守公司各项管控措施,各项管控措施,各项管控措施,确保执行到位确保执行到位。

  2、公共场所(场所(含工作场所)佩戴口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个人卫生。

  3、接触公共物件及时洗手、接触公共物件及时洗手、接触公共物件及时洗手、消毒。

  4、生活场所、工作场所勤通风,保持空气流勤通风,保持空气流勤通风,保持空气流勤通风,保持空气流。

  5、严格履行进出工作场所审批程序,做好上下班途中防护。

  6、自觉向公司和社区报告自己及周围人员异常情况异常情况。

  7、不串门聚餐、不串门聚餐、不串门聚餐,不饮酒、不聚会,扎堆酒、不聚会,扎堆酒、不聚会,扎堆。

  8、健康饮食,不捕杀食用,不捕杀食用野味,不食用低温物野味,不食用低温物野味,不食用低温物。

  9、服从配合社区管控要求社区管控要求,不违背、冲撞,不违背、冲撞,不违背、冲撞。

  10、不信谣,传、不信谣,传、不信谣,传、不信谣,传与公司保持一致,维护公司利益。

  承诺人:XXXXXXX年XX月XX日

  培训学校疫情防控承诺书7疫情防控指挥部:

  因生产经营需要,我单位(公司)按照茂名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节后企业复产复工相关事项的紧急通知》要求提交复产复工备案。现郑重承诺:

  我单位复产复工后,将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原则,全面加强内部管理,认真落实“8个一”要求,并重点抓好如下措施:

  (一)保持应急联系。落实专人负责,采取24小时电话值班等方式保持应急联系,并配合相关监督检查。

  (二)每日测量体温。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每日对所有进入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体温超过37.3℃的员工须限制进入。

  (三)每日报告情况。每日下午4点前将开工情况、上报复产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防疫工作情况等报送单位所在地防疫领导机构。

  (四)疑似病例立即报告并隔离。发现疑似病例的立即报告,并同时采取隔离防护等相应措施。

  (五)减少人员集聚。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及参会人员规模,提倡分餐进食、错峰就餐。不举办集聚性质的文娱活动。

  (六)场地通风消毒。做好生产办公场地、员工居住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加强隔离区管控。

  如未落实上述防控措施而导致不良后果(如: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出现确诊病例等)的,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xxx

  20xx.xx.xx

  附件:出现疑似病例操作指引

  若有人员出现可疑症状(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可按以下指引操作:

  一、立即送诊,致电120或就近联系医院,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当地防控领导机构。

  二、立即对疑似病例人员生产办公等活动经过的场所进行消毒。

  三、立即隔离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

  四、做好配合流行病学史调查的准备。

  五、根据当地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确诊后的各项后续防控工作。

  培训学校疫情防控承诺书8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本人系xxx职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本人申请返岗,现承诺如下:

  1、本人没有被诊断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

  2、本人没有与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3、本人过去14天没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确诊病例累计超过500例的省份)人员有密切接触;

  4、本人过去14天没有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确诊病例累计超过500例的省份);

  5、本人没有被留验站集中隔离观察或留观后已解除医学观察;

  6、本人目前没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

  7、本人到后将严格按照观察要求及时限,落实观察。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xxx

  xx年xx月xx日

  培训学校疫情防控承诺书xxx:

  姓名: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

  为全力做好防控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人就来京信息承诺如下:

  1、该员工于xx年xx月xx日时从xxx(出发地)乘坐交通工具,车次:xxxx,于xx年xx月xx日时抵京,并于xx年xx月xx日时向住京居住地的社区(村)登记报到。且已按规定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完成了为期14天的居家隔离观察。目前,无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

  2、该员工已于xx年xx月xx日通过“京心相助”信息采集平台,完成了个人信息登记工作。

  3、该员工过去15天内,未曾前往或途经武及湖北其他地区。

  本人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如因本人隐报、谎报、乱报或虚假陈述,造成自身出现疑似症状,或被确认为确诊患者,本人愿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如造成任何传染后果的,所有责任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xxx20xx.xx.xx

  培训学校疫情防控承诺书10XX:

  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传播、蔓延,做到有效隔离、科学防治,为自己、家人、社会负责,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尽心尽力。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认真学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二、如实向单位(学校)报告本人及共同居住成员往返湖北、重庆等重点疫区的详细情况,前往其他地区或留居本市的动向情况,与重点或高发疫情地区返回人员接触情况,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情况,身体健康情况等信息。

  三、坚决服从政府决策,若本人及共同居住成员是从重点疫区返回或与重点疫区人员有密切接触经历,按要求自觉落实14天居家隔离观察。每天三次体温监测,做到“两不”(不外出、不接受外来的探视),注意个人卫生,保持房间通风,做到生活用品与其他人员分开,且用后消毒。

  四、不聚餐、聚会,不串门,不聚集,不扎堆。严格遵照上级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严格遵照家庭——学校“两点一线”的活动轨迹;督促共同居住成员做好卫生防护并减少外出。

  五、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等症状,立即告知医务人员,在监护人员陪同下,佩戴口罩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六、保证所报信息的真实性,不瞒报、缓报、谎报、乱报,如有违反,愿自觉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党纪政纪处分。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本人和所在单位(学校)各留存一份。

  承诺人:xxx20xx年xx月xx日

  培训学校疫情防控承诺书11班组人员:

  已悉知总包单位的疫情防控宣贯要求,并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已明确知晓并自愿服从国家和总包单位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要求,自愿遵守合肥市各项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对上报的行程轨迹、安康码、行程码、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做到不瞒报、不漏报,否则愿承担法律责任。

  2、自愿规范个人行为:自觉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勤洗手、注意咳嗽礼仪、不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疫情期间承诺上班戴口罩、下班不岀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不参加聚餐聚会、不聚众饮酒;坚持“两点一线”的生活工作轨迹,非必要不外出。

  3、愿无条件配合做核酸检测,自愿落实、配合管理人员和门卫人员对本人安康码、行程码联查、行程轨迹询问登记,自愿提供核酸报告;如据不配合,愿承担处罚等后果。

  4、自觉接受流行病学调查,主动配合单位、居住地进行健康监测,当出现发热(体温≥37.3℃)、乏力、干咳等不适症状时,主动居家隔离,不进工地,及时报告用工单位及社区;如擅自进入工地愿承担一切后果。

  5、上下班选择私家车、单车、电动车或者步行,不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注重个人安全保护。

  6、承诺不破坏工地围挡,不钻空进出工地,仅从西大门进出;擅自破坏围挡,取巧钻洞进出工地,愿承担被直接开除和罚款的后果,无怨言,如造成外人进入工地,愿承担法律责任。

  本人完全了解上述内容,承诺将认真遵守,引发一切不良后果,愿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承诺人签字:xxx

  2022年4月9日

  培训学校疫情防控承诺书12xx公司:

  本人姓名:xxx性别:x年龄: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

  家庭地址:xxxxxxxxxxxxxx

  是本公司:xxx员工

  货车司机

  外来务工人员

  15日内去过的居住地以外的城市:xxxx

  为实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在进入本(贵)公司前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症状。

  2、本人近期末接触过感染病者或疑似感染病者,未到过湖北、重庆等疫情高发地区,未接触过湖北、重庆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或接触过但已满足14天医学观察期且无症状。

  3、本人严格配合入场人员的体温检测工作,入场时及入场后一直佩戴专用口罩,谈话和工作时保持适度距离,不与任何人员有密切接触,勤洗手、不扎堆就餐、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时说话,工作及休息场所随时保持通风,在接触自己面部、特别是鼻孔与眼睛前先洗手,废弃口罩按要求丢到专用废弃口罩收集桶等防止疫情传播和传染的措施。

  4、积极学习病毒传播方式、危害及症状、相关防护措施、疫情防控指南,如实和正面向公司人员宣传和交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篇八: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承诺书

  

  学校疫情防控安全承诺书(通?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都跟承诺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承诺书在写作上具有?定的格式要求。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下?是?编精?整理的学校疫情防控安全承诺书(通?5篇),欢迎?家分享。  学校疫情防控安全承诺书1  为保障开园后幼?的?体健康和?命安全,确保幼?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作为幼?家长我们郑重承诺:

  1.全?如实向幼?园报告本?及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旅居和风险接触情况,积极配合幼?园进?信息摸排。

  2.家长、孩?及共同居住的其他家庭成员均要注册健康通?码。?园前?天晚上由家长将申请的健康通?码截图发给班主任,由班主任统?审核。如发现家?及孩?的健康通?码变成黄?、红?或??要第?时间告知幼?园。

  3.如实填写《烟台市幼?园师幼健康备档卡》,将孩?及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体状况如实上报,严禁幼?带病到园。

  4.按幼?园要求每天做好孩??园前体温检测,配合幼?园做好孩?每?健康报告。

  5.孩?或共同?活?员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时,要第?时间、如实向班主任报告,并送医就诊。

  6.幼??离园家长步?或私家车接送,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具,做到家园?线,减少不必要逗留,不去?群密集场所,尽量不带孩?在外就餐。

  7.家长接送孩?时,需佩戴?罩,遵守幼?园错时错峰?离园的有关要求,严格执?家长园外接送幼?制度,接送时保持间隔1?的距离。避免扎堆。

  8.按照居家隔离标准严格?律并管理好共同?活的家?,不到?  群聚集的`地?,不参加聚会聚餐等社交活动,减少接触和传播风险。

  9.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我们?定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幼?姓名:家长签字:  家长联系电话:XXX  学校疫情防控安全承诺书2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作的关键时期,幼?园防控?作任务?分繁重、?临的问题?分复杂,本?作为幼?园?份?,为共同打赢这场?民健康保卫战,现庄严承诺如下:  ?、不恐慌、不轻视。主动了解相关知识,正确看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到不恐慌、不轻视,克服?痹思想,群防群治,科学应对,全?做好防控。  ?、不信谣、不传谣。保持客观理性,正确看待疫情信息,科学甄别,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传播正能量,汇聚精?神,凝聚共抗疫情的强?合?。  三、有组织、有纪律。进?步加强组织纪律观念,树??局意识,坚决服从统?指挥,积极落实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作要求,落实学校各项?作部署,步调?致、共克时艰。  四、有责任、有担当。在疫情?前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把积极投?疫情防控?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动,守护好学?的?命安全和?体健康。

    五、对??负责。如实告知学校假期?程动态及???体状况,如有湖北地区经历或有接触湖北地区?员并已在深圳的情况,?觉居家隔离观察14天,每天观察?体状况,并将情况上报居住地社区?作站及学校。  六、对学?负责。密切跟踪学?假期动态和?体状况,按要求统计填报相关数据,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证学?信息、相关统计信息不泄露。  承诺?:  时间:  学校疫情防控安全承诺书3  我叫xxx,?份证号码xxx,系洛南县,学校教师,联系电话,常住地洛南县。  按照国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要求,为全?保障全县?民?体健康和?命安全,密切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  本?承诺:  (?)合理出?。及时掌握最新疫情防控形势,?必要不离商、不出陕,坚决不去疫情风险区。特殊情况出?,严格遵守报备报批登记,经审核同意后错峰出?,严格个?防护。  (?)原地过节。坚持在县内居住地过年,不旅游过年、组团过年,不接触外地来商来洛?员,不带孩?串门、?亲戚,通过?络拜年,婉拒他?来访。  (三)减少聚集。?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信谣、不传谣,不聚集、不串门,不组织、不参与或参加补课班、培训班以及10?以上活动,教育学?寒假期间不准报名参加校外培训活动。  (四)做好值班。严格落实24?时值守制度,配合学校做好信息统计,坚持每天零报告或随时报告,做好家庭和个?消毒保洁通风?作,坚决不随意出?校园,不将家属、??带?校园。  (五)不?购物。不购买和??没有新冠肺炎病毒相关检测证明的冷链?品,做到?必要不?上购物。  (六)?觉防控。?觉养成勤洗?、戴?罩、测体温、??线、公筷制、常通风等卫?习惯,家庭成员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及时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如有与新冠肺炎患者密接,严格落实隔离措施,第?时间向学校报告。  以上承诺,本?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

  xx年xx?xx?  学校疫情防控安全承诺书4  我是幼?园xx班xx学?家长,为响应党中央关于早?打,疫情防控狙击战的号召,我作为幼?家长郑重承诺如下:

  1.?觉遵守国家、省、市、区和学校出台的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不到?员密集处活动,出?佩戴?罩,坚决遵守社区(村)防控?员健康登记、体温检等规定。

  2.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如实报告相关信息,不隐瞒家庭成员?风险地区等重点疫情地区居住史、旅?史、接触史,坚决按照学校规定筛查,如??的学?现发烧等异常症状及时向学校报告。

  3.当好幼?疫情防控常识的宣传员,使??的孩?掌握基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学会?我防护。

  4.严格?我约束,正确教育??的孩?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坚决不在互联?上散布不良信息。

  5.积极配合并严格落实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安排的有关疫情防控事宣,并做好孩?居家学习的监管、教育、辅导等事宣。

  6.遵纪守法,不参与任何扰乱疫情防控的活动,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疫情防控秩序。  以上承诺内容,本?和全体家庭成员坚决遵守,如有违犯愿承担?切纪律及法律责任。  承诺?(家长签字):

  xx年xx?xx?  学校疫情防控安全承诺书5  为切实保护?师、同学、??及家?的`?体健康和?命安全,我已认真学习了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作要求,并郑重承诺如下:  ?、若从学校所在城市之外返回济南,返校前学?及家?已居家留观?少14天,且近14天内没有出现发烧、咳嗽、乏?、呼吸困难等症状,?体健康。否则,同意学校关于暂缓?校的规定。  ?、近14天内学?及家?没有与来?国内外疫区?员、新冠肺炎确诊?员、疑似?群或出现发烧、咳嗽、乏?、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员接触。如果本?或者家??国外返回,已按照政府要求隔离期满14天并核酸检测为阴性。  三、严格执?济南市政府疫情防控的要求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必要不外出,?觉加强家?的?我防护。  四、严格执?上级部门关于“双测温两报告”规定。每天早、晚两次测量体温,并如实准确填报体温信息表。如学?及家??体健康状况异常,第?时间报告学校,及时把学?送?定点医院进?诊疗,并及时把诊断结果报告学校。  五、学??旦出现发烧、乏?、咳嗽等症状,?定会积极配合学校,按照疫情防控?作相关要求进?隔离观察、治疗,符合复学条件后再返校。  六、主动为学?准备好充?的?罩,叮嘱学?在上下学途中、必须按照要求佩戴?罩。  七、让学?上下学尽量选择步?、骑??车、家长?驾车等?式出?。将学?“点对点”送?学校后,?定会尽快离开,不与他?聚集,车辆定期消毒。若学?乘坐定点公交,务必做好个?防护,间隔1?以上距离就座。  ?、学?到校必须?条件遵守学校的相关疫情防控规定,否则,将??承担因拒绝遵守规定?造成的后果。  九、?旦发?疫情,保护相关?员的隐私,不造谣,不恐慌,不传播不实信息。  ?、如故意隐瞒事实,报告虚假信息,?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切后果。  承诺?:  学?(签字)xxx所在年级班级xxx?亲(签字)xxx母亲(签字)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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